图书馆侵权:学习Google好榜样
2009/12/2 点击数:560
[作者] 河图洛书
[单位] 河图洛书的博客
[摘要] Google图书馆扫描中国作家作品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之前毫无声响的文著协突然现身,要为广大作家争权益了。Google真是有点儿冤大头,它侵权不假,可是它还算诚实。Google扫描图书,相当于纸本的数字化,算是复制的一种,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将扫描后的电子版置于网络,并可检索浏览,侵犯了权利人的传播权。单纯的扫描而不传播,不影响权利人的收益,Google愿意为此付出60美元;置于网络传播,则有碍权利人的收益,Google为此提供的方案是分成,权利人获得付费收入的63%,比起版税来高得多得多。那么Google问题的由来在哪里?原因在于传统上,Google应先获得权利人的授权,然后再使用(先授权,后使用)——这是个问题,但这不是个大问题:因为它愿意为之支付价格,并且比市价高得多。
Google图书馆扫描中国作家作品一事闹得沸沸扬扬,之前毫无声响的文著协突然现身,要为广大作家争权益了。Google真是有点儿冤大头,它侵权不假,可是它还算诚实。Google扫描图书,相当于纸本的数字化,算是复制的一种,侵犯了权利人的复制权;将扫描后的电子版置于网络,并可检索浏览,侵犯了权利人的传播权。单纯的扫描而不传播,不影响权利人的收益,Google愿意为此付出60美元;置于网络传播,则有碍权利人的收益,Google为此提供的方案是分成,权利人获得付费收入的63%,比起版税来高得多得多。那么Google问题的由来在哪里?原因在于传统上,Google应先获得权利人的授权,然后再使用(先授权,后使用)——这是个问题,但这不是个大问题:因为它愿意为之支付价格,并且比市价高得多。
当然,我所知或许不全面,比如截取图书中之一部分上网传播,其比例多大才不至于侵权而算作促销。这仍然不是大问题,因为至少目前的比例不大。
相比Google的图书馆,国内的图书馆侵权更加严重,可无人说,无人理,但有人买,有人笑。国内的图书馆侵权至少有几种形式:
传统复印:多数图书馆均有复印室,竟可提供图书的全本复制,并且按每页多少钱(绝非成本价)收款,这已不是版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同理,某些课堂上下发的整本复印教材,亦属侵权。
文献传递:图书馆为馆外客户(甚至全国范围内)提供文献(包括图书和期刊)的电子版(扫描或下载版),仍然按每页多少钱收费。多数图书馆员拿的国家的财政拨款(即纳税人的钱),使用的是公立图书馆的设备,耗费的是法定的上班时间,发电子版文献给馆外,如何可以收“成本费”?即便免费提供,也需要注意范围,不当影响到权利人的潜在收益。
非法出版:少数图书馆竟与经营性机构合作,将自己的馆藏资源出售给此机构,一次性收费或者分成;该机构整合这些资源,再次出版(尤以数据库形式居多)以获得巨额非法收益。更有人盗取国外出版社的版权,洋洋得意宣称维护民族利益,发扬爱国主义。如此,Google岂不是可以对美国人说,我们侵犯中国人的版权,是为了爱美国——这种图书馆不但是侵权,简直是无耻之尤。
图书馆的使命是收藏与传播文献,使得人类智力成果得到更多的了解与应用,使得文明得以延续;但无论如何需以守法为底线,侵权且获私利,公益性何在?相比之下,Google模式反倒是解决文献传播和权利人收入的绝佳办法,公益图书馆则守着公益、有限的范围更符合它的身份和使命,这已经够忙够崇高了。
2009.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