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共享工程的进村入户

2013/9/12   点击数:3003

[作者] 西北老汉

[单位] 西望图腾:西北老汉的博客

[摘要] 文化共享工程有一个目标,即文化数字资源不仅要做到城乡(最低到村)的“全覆盖”,而且最好要做到“进村入户”。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关键词]  文化共享 公共图书馆 电子资源



文化共享工程有一个目标,即文化数字资源不仅要做到城乡(最低到村)的“全覆盖”,而且最好要做到“进村入户”。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各地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基本上都采取的是在全国管理中心(现在已经更名为“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的领导下,设立省分中心,然后再设立县(后来增加了市)支中心,最后是乡、村基层服务点。而从纵向的组织结构,基本上都走的是公共图书馆的这条线。这么做有两条好处:一是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基层图书馆(主要说的是县级图书馆)、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建设方面的困难,使许多地方的县级图书馆在电脑配置、电子资源建设和电子阅览室建设方面“一下子从刀耕火种时代跨越到了信息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变化。在这一点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图书馆大都很念文化共享工程的好。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由于县级支中心基本上都设立在县图书馆,而原先与县图书馆不太搭界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含一个小小的图书阅览室)和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一下子就和县图书馆发生了上下的指导与辅导关系。加上我们的基层图书馆趁着总分馆等公共图书馆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东风,在对更基层的乡镇和村寨图书馆(最好不再叫什么“图书室”了)的业务指导和送书下乡方面很是给力,使得现在的农村地区由县到村公共图书馆一体化建设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奠定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

文化共享工程的运行体制,只有辽宁省没有走公共图书馆的这条线,他们走的是广播电视体制、有线电视的这条线。从一开始,他们就把数字资源的提供方式定位到了电视服务这个方式上,让全省城乡老百姓都可以从相关电视频道上自由选取文化共享工程的数字资源。现在看来,辽宁的这种模式,尽管不能体现出我们上面所说的那两条好处,尤其是对辽宁省西部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图书馆数字化建设没有帮上任何忙,可从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这个目标上说,与单纯在村镇建立一个实体的基层服务点相比,电视图书馆无疑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我不知道国内许多研究文化共享工程实施效果或“农家书屋”的学者中间,有多少是真正下到全国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省份基层乡镇村寨去实地调研过,我也不明白不少人在抱怨国家搞了这么工程而实际服务效果并不明显,“白糟蹋了那么多的银子”。其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服务进村入户,从制度设计和落实层面讲是对老百姓、特别是农村老百姓文化权利的一种保障,是必须的;至于农村老百姓是否喜欢这种信息资源的服务、是否习惯这种信息资源获取方式,那也是老百姓自己的权利。当然,文化共享工程所提供的数字资源是否适用与对路子,则是文化共享工程操作层面要不断予以解决的事情。在抱怨农村这些信息资源服务效果不明显、国家资源浪费的同行那里,你们是否思考过:以目前我国城市人口图书馆办证率不足5%的情况下,你们是否想过那么大的95%城市人口的服务效率问题?

好了,还是回到如何更好地让文化数字资源进村入户的问题吧。现在看来,数字图书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实际上,不少大中城市图书馆陆陆续续在结合自身数字图书馆建设过程中,探索与当地广播电视系统进行合作(这种合作在地方政府实行大部制体制改革、组建“文广新局”后更加有了组织保障),不断有某一个地区电视图书馆上线的消息传出,其中资源方面都少不了文化共享工程资源。比如常州图书馆电视图书馆,比如杭州图书馆电视图书馆,比如国家图书馆的电视图书馆,等等。而从农村老百姓角度看,与其翻山越岭爬几个山头去村工程基层服务点(其实也就是农家书屋。老汉另一个观点,组合各种农村信息资源,组建村寨图书馆)去借还书、有时候还会因为管理人员(大部分都是由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大学生村官或者退休教师兼任管理员)不在而无功而返,远不如在我家炕头上手拿遥控器自由自在地从有线电视上选择所需要的电视数字文化资源方便得多。

当然,老汉如此说,并不是说不要再建设村、镇基层服务点了,相反,老汉前面已经说了,乡镇基层服务点(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建设村镇图书馆)要继续建设、不断提升其服务能力,这是一种老百姓文化权利的基本保障;同时,老汉也想说,希望更加方便文化信息资源进村入户的电视图书馆能过做到全国城乡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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