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社会合作:第七分会场讨论记录
2009/11/7 点击数:136
[作者] 西北老汉
[单位] 西望图腾
[摘要] 2009年11月4日上午,老汉我老老实实坐在中图学会南宁年会的第七分会场,听“图书馆社会合作”的主题讨论。
2009年11月4日上午,老汉我老老实实坐在中图学会南宁年会的第七分会场,听“图书馆社会合作”的主题讨论。
此分会场总体由浙江大学李超平教授主持,但第一阶段,主题为“图书馆·出版社·发行商——合作中的利益与冲突”的讨论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社长代根兴(原图书馆馆长)主持。参加讨论的人士也就包括了图书馆界、出版社和发行商等三个方面。旁听的人不少。老汉以为,仅此三方,并不完全代表知识传播链条。果然,后来就一位高校馆长提议说,此链条上端还应该包括作者,下端还应该包括读者。无论是出版商、发行商,还是图书馆,其实都同处在知识传播的中间地带,都属于传播中的媒介。不过,听听图书馆上游的这些出版社社长和书店老总们的谈话,也挺有意思。他们也都是读书人,也大都由教师转行过去的,因此,话语中不乏其睿智。仔细听,认真想,可以了解许多我们应该知道的知识和事情。
尽管有的老总申明是私下聊天,但座谈会是公开场合,老汉记录在此也不算违背公德。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何林夏:
1977年高考上大学后,同宿舍7个人中竟然有6个(包括本人)都是想考图书馆学专业而没有考上的。因此,一直与图书馆有情结。
其实,出版社、发行商、图书馆三方的社会责任和目标都是一致的,但现在的利益有所冲突。(大谈苦处)
出版界现在已经进入微利时代。(仔细算帐,但大家都不太感兴趣)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董事长罗红:
个人的经历是“读书——教书——写书——卖书”。现在是“斯文扫地”,于是“狗急跳墙”。整体在维持经营,像“维持会”。
出版社可以搞发行,书店为什么不可以搞出版?不搞出版,书店永远都是体能性密集型企业,而出版社是知识性密集型企业。
现在是出版社功能退化,书店功能弱化,图书馆也差不多。因此,我们是一根藤上的蚂蚱,只有合作,才能有所进步。
北京市新华书店副总经理张文广:
大家都是行业链的三方:出版社——发行商——用户(图书馆)。目前三方的关系间还有缝隙,还没有做到真正的无缝链接。
武汉三新书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宋旅黄:
作为书商,处在链条的中间环节,里外不是人。
影响三方合作不畅的原因:(1)三方的信息是完全的不对称。(2)体制问题。事业编制企业运作(出版社)——企业(书店)——事业单位(图书馆)。不同体制下的三方谈合作,自然存在许多不便。(3)政府采购问题。只认折扣,不认书籍质量,使得中间商很难受。
北京市宣武区图书馆馆长李金龙:
读者的需要才是图书出版发行的最终端。
只看重折扣的馆长,一定是没有文化的馆长。
要想让馆长当下去,供应商应该和图书馆馆长交朋友,但不要贿赂馆长。
罗董:
图书的本质功能(自己的所谓“三发理论”):发现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潜能,发展人的个性。
建议:图书馆学研究多一些制度建议。比如招标,能否建议政府制定一些浮动性的制度,比如70%的招标,30%的图书馆自主采购。
现行图书定价办法(以印张数加上下浮动5%)很不合理,应该以书的质量为定价标准。
人大刘馆长:
人大到现在没有进行图书招标。
武汉宋总[?]:
正在组建出版社编目平台,从源头上做MARC数据。需要两三年时间。
图书馆的加工要求很“个性化”,无法提供规范、统一的服务。
何社长:
面对数字出版,出版界普遍认为:“迫在眉睫,无从下手”。
图书馆三原则:“有好书不告诉你,有书不让你看,让你看书就要收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