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的人性论
2013/9/28 点击数:3618
[作者] 刘文瑞
[单位] 刘文瑞
[摘要] 在天人三策的第一对中,董仲舒就已经涉及到人性问题。《春秋繁露》的《深察名号》和《实性》两篇,集中反映了董仲舒的人性观。
在天人三策的第一对中,董仲舒就已经涉及到人性问题。《春秋繁露》的《深察名号》和《实性》两篇,集中反映了董仲舒的人性观。
董仲舒既不赞成孟子的性善论,也不赞成荀子的性恶论,而是主张人性有为善和作恶的前提。他认为世人讨论人性问题的概念不清,需要正名。“今世暗于性,言之者不同,胡不试反性之名?性之名非生与?如其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也就是说,“性”与“生”同义。这一概念,符合性字的起源。在金文中,性和生本来就是一个字。而人生来的本性,既有贪欲一面,又有仁爱一面。“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深察名号》,下同)由此,董仲舒认为,人性有善恶两端。他比喻说,人性像禾,善则如米,米出自于禾,善也来自于性。但禾不可能全变成米,人性也不可能都是善。善是后天的人为,而不是先天的本性。就先天遗传来看,可以说人具有为善的质地,而质地不能等同于善。“是以米出于粟,而粟不可谓米;玉出于璞,而璞不可谓玉;善出于性,而性不可谓善。”另外,性与情是一体的,人有性情,就像天有阴阳。人不能有性而无情,就像天不能有阳而无阴。如果说人本性善,其奈情何?圣人之所以不言性善,是因为名实不副。性善要靠教化而成。就像蚕茧鸟卵,茧要缫涫才可出丝,卵要孵化才可产雏,性要教化才可为善。能善之性得自于天,成善之教得自于王。如果说性不待教而自善,不仅有失天意,而且放弃王道。在性的向善上,天人之间是接力的。王道需要遵循天道,在天性的质地上以教化成就人性。
董仲舒反驳孟子说,善的定义有高有低。孟子从低端定义善,所以认为孩子爱父母、爱动物为善,然而这只是人类和禽兽的区别罢了。如果从高端定义善,那么则要达到“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这才是真正的善,是孔子所说的善。这样的善,没有教化是不可实现的。“孟子下质禽兽之所为,故曰性已善;吾上质于圣人之所为,故谓性未善。”《春秋》所说的正名,需要区分人性的已善未善。进行这样的区分,是为了分清自然天成和人为努力。否则,就不需要教化向善了。所谓教化,就是针对人的性情,“唱而民和之,动而民随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压其情之所憎者也。”(《正贯》)
再进一步,董仲舒看到人的差别,认为人性也要分档次。圣人之性和斗筲之性有天壤之别,常见的是中人之性。“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这段话,被多数学者概括为“性三品说”,但这种概括,同董仲舒的原意略有差别。联系董仲舒所说的性与情的关系,不难看出,他说的圣人之性,是指能够自觉克制情欲的理想之性;而他所说的斗筲之性,是指情欲泛滥淹没了本性的小人之性。这两种性,都不具有代表意义。所以,董仲舒还是主张只有一种人性,即中民之性。通过教化修炼,可以趋向于圣人之性;而任其沦落,就会滑向斗筲之性。所以他才引用孔子之言“善人吾不得而见之,得见有常者斯可矣”;并感叹说“由是观之,圣人之所谓善,亦未易当也”。
董仲舒的人性学说,是同他的管理思想逻辑自洽的,为他主张的教化理论奠定了前提。唐代韩愈的人性观点,宋儒的天理人欲之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董仲舒人性学说的精细化发展。在董仲舒之前,孟子说性善,并不是要放弃后天努力,而是以严格的自我修养把善端发扬广大;荀子说性恶,也不是认为无可救药,而是要通过礼义化性起伪。所以,他们的人性假说,在本质上殊途同归。从管理学角度值得注意的是,人性假说的不同,会引发管理手段的不同。凡是持性善论观点的,其管理手段往往侧重于内在道德修养;凡是持性恶论观点的,其管理手段往往侧重于外在礼法约束。董仲舒的政治儒学以人性可以为善为前提,强调教化,但这种教化又不是君子式的内在修养,而是来自王者的外在推动。所以,董仲舒的管理思想是两途合一,一方面是通过教化而形成渐进式道德演化的改进之路,另一方面是王者通过国家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群氓驾驭之路。二者的合一,使儒家学说向国家主义方向靠拢,先秦儒者已经萌发的个体独立与自我意识在董仲舒的思想中被交付与国家管控(按照董仲舒自己的说法是由王者支配)。这样的王道,将不再存在个体本位。由此,两汉到魏晋,天下的担当和个性的觉醒开始孕育出内在冲突,影响到此后儒学的发展和士大夫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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