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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检察公益诉讼为文保难题“破冰”
2019-02-12 11:18: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三孔映月桥名扬,绿水流通古渡幽。正月十五刚过,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就来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扬名古桥回访修缮进展,发现桥堍两岸原本星罗棋布的违章建筑已基本拆除,待来年春风绿岸,便可重现长桥古渡,碧水流觞的如画美景。

  

  

  

  而仅仅半年之前,尽管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向文物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多方协调,使古桥桥体得以清理修缮,但检察官发现古桥两岸的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还是被工厂违建封堵,杂草垃圾遍布,影响了整体景观与游客通行。检察官感到这样的保护仍是浅尝辄止,必须将文保公益诉讼向纵深推动,但文物管理部门表示,由于“两线”范围不明晰,拆除之事很难一步到位。

  

  所谓“两线”范围,是指《文物保护法》要求在文物本体以外要留有一定安全区域,划定保护范围界线与建设控制地带界线,用这两根“红线”为文物划出“安全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不公布“两线”范围,将会影响文物管理部门惩处类似扬名大桥两岸违建这类破坏文物的侵权行为。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从办理的文保系列公益诉讼案中汲取经验,通过调查发现,1983年起无锡市政府陆续公布了五批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却并未公布这些文保的“两线”范围。通过走访检察官还发现:位于辖区军嶂山上的薛福成墓及坟堂屋,“两线”范围内被人擅自建造了茶叶加工厂,坟堂屋损毁严重;无锡第一位状元蒋重珍故里状元井,“两线”范围内有鸡笼、钢板等违章建筑,环境脏乱,历史风貌荡然无存;相传伍子胥挖掘的天井泉更是被私人饮料厂用作取水口,致使该文保被实际侵占,未向公众开放……

  

  “文物保护不是单单保护一块碑、一口井,划清文物保护的‘大范围’红线并向社会公布,才能引起更多人重视,让被违建、垃圾隔绝的文物重见天日,达到文化传承目的。”该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赵文清说。

  

  根据国家、江苏省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应当自该文物保护单位核定公布之日起1-2年内报批并公布,否则将影响文物保护执法查处,损害公共利益。该检察院遂将近年来全市文保“两线”范围触及“红线”的严峻形势和办案情况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汇报。经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与无锡市人民政府多次协调沟通、会商后,市政府主动决定及时厘清“两线”范围,尽快向社会发布,有力保护无锡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遗产。

  

  2018年12月10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公布无锡市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对无锡革命烈士墓、妙光塔、薛福成墓等275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遗迹控制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了全面、具体、明确的划分,并形成图纸向全市公布。消息传出,在全市引起了强烈反响,市民们纷纷为检察机关的有力举措点赞。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也顺势而为,针对上述一系列“两线”范围受损害的文保向有关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今年,扬名大桥两岸的违建被逐步拆除。同时,根据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无锡市“两线”范围公布后第一个被全面保护的文保单位—薛福成坟堂屋得以修缮,违章工厂被着手拆除,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

  今后,无锡检察机关将继续用好这两根“红线”,深入开展文保公益诉讼,为留住无锡乡愁记忆,延续江南历史文脉贡献力量。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