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图书馆创建于1909年(清宣统元年),是我国十大图书馆之一,以历史悠久、馆藏宏富而著称。本馆地址在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位于大明湖西南隅,新馆位于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于1994年动工兴建,于2002年10月建成开放,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
行业影响力
山东省图书馆的影响力指数:
基本概况
山东省图书馆创建于1909年(清宣统元年)。是我国十大图书馆之一,以历史悠久、馆藏宏富而著称。据《山东创建图书馆记》载,山东提学使罗正钧于省城旧贡院东北隙地创建图书馆仿浙江宁波范氏“天一阁”旧制, 院内古木假山,曲水拱桥,极为风雅别致,人称“历下风物,此为最胜”。
经过近一个世纪几代人的呕心沥血,艰苦奋斗,辛勤访求,藏书规模日趋宏大,特色日趋鲜明,截至目前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系统的藏书体系。其中轻工、医学、哲学等门类的收藏已达研究级水平,而齐鲁方志专藏、海源阁专藏、易经专藏、山东革命文献等收藏为海内翘楚。齐鲁方志海内现存约600种,而本馆馆藏528种,善本58种,《(万历)兖州府志》则为海内孤本。海源阁专藏计2280种32000册,约占海源阁现存藏书的三分之二,并有较多名人手迹,如林则徐、翁同书、吴式芬、钱仪吉、许瀚等人的书札。本馆收藏易经文献1317种,总计2205个版本,近万册。另外,该馆收藏的唐人写经卷、宋刻蝴蝶装《文选》、宋刻巾箱本《万卷菁华》、蒲松龄手稿《聊斋文集》、王士祯批校《昆仑山房集》稿本等均为传世珍品。
馆藏期刊涵盖各个学科,基本形成了一个具有特色的综合性馆藏报刊体系。其中辛亥革命时期的山东独立同盟会机关报《齐鲁公报》、原中国共产党渤海区委机关报《渤海日报》、胶东区委机关报《大众报》等资料文献弥足珍贵。
馆藏外文书刊则以轻工、化工、电子技术、环境保护、医药卫生方面的文献为特色,如美国《化学文摘》从1907年收藏至今,《日本特许公报》从60年代初收藏至今,还有《美国专利文摘》、《世界专利索引》、《美国工程索引》都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开发利用价值。
山东省图书馆作为国家举办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图书借阅和信息咨询服务的学术性机构。他们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指导思想,利用丰富的馆藏,通过阅览、外借、课题检索、解答咨询、信息服务、翻译、举办展览、报告讲座等多种形式为读者服务。现有对外服务窗口44个,每周开放73.5小时,办理各种借书证9个,日平均接待读者近五千余人次,并与日本、朝鲜、美国、英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文献交换关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近年来,尤其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山东省图书馆坚持“以人为本,读者第一”的服务理念,深化改革,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更新观念,统一思想,结合自身的具体实际,确定了建设国内一流图书馆的奋斗目标。推行了一系列的措施,以满足改革开放和时代的需要,推动社会的文明和发展,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新开了畅销书阅览室、电子声像室、国外工艺美术阅览室,电脑图书阅览室、港台资料阅览室及读者书店、咨询服务部等,丰富了图书馆的服务内容,方便了读者,所有这一切服务工作,能够使广大读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因而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利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推进图书馆现代化。现代社会的科学发展一日千里,高科技手段的普及及应用使图书馆从观念到服务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山东省图书馆以此为契机,广泛利用先进技术,促进图书馆的改革和发展,从而丰富馆藏,简化工作环节,减轻劳动强度,深化服务层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读者能更及时、准确、快捷获取信息。目前,中外文图书书目数据库已建成;网上的馆际互借和学术期刊检索初具规模;采访、编目、流通、报刊、外文、特藏等部门已实现微机管理;利用缩微技术保护珍贵文献也取得可喜成绩……使山东省图书馆向全面现代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集体”、“读者喜爱的图书馆”、“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和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世纪之交,焕发勃勃生机的山东省图书馆挑战和机遇并存,希望与辉煌同在。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和文化教育主管部门的关怀和领导下,一个全省文化系统建国以来,最大的投资项目完工,占地65亩,建筑总面积5万平方米。新馆已建成并于2002年10月正式对外开放。
山东省图书馆新馆位于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于1994年动工兴建。整个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工程综合阅览楼,建筑面积为35830平方米,投资11048.1万元。主体建筑为六层中空式,内部全部采用大开间柱网结构,柱网间距7.2米,每层面积自2000余平方米至6000余平方米不等。建筑采取模数化设计,气势恢宏而结构紧凑,坚实厚重而不失俊雅,它是齐鲁文化的现代象征。二期工程书库楼共12层。
新馆适应现代信息化、开放型图书馆的要求,开展多方位、深层次的服务。首先是依靠现代化计算机网络设备,全面实现业务工作及办公自动化。对图书采购、编目借阅、目录信息查询、信息咨询服务实行计算机管理,逐步建立内容丰富、精确高效的馆藏书目数据库、二次文献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其次是在图书馆的管理和服务上完成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对图书报刊文献的借阅全面实行开架管理,开架借阅室由以前的2个增加到8个,开架图书由以前15万册增加到150万册以上。开放各类阅览室、研究室35个以上,读者阅览室座达2000个以上,开展服务的项目大大增加,极大地方便读者,满足各层次读者的需要。
在新世纪的曙光中,山东省图书馆正焕发出灿烂的光辉,以其优雅的环境,优良的设施,优质的服务,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弘扬着人类璀璨的文明。它是我们每个公民终身的学校,它将让我们美好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它是信息时代的知识殿堂,为“文明山东”将做出更大的贡献。[1]
机构设置
汇文楼:
馆长室 办公室 组织人事部 财务部 运行保障中心 业务辅导部 阅读推广部 工会 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一楼:
信息网络中心 研究院 文献缩微部 采编部 保卫部
二楼:
办证处 中文图书外借部 参考咨询部 数字资源部
三楼:
自然科学阅览室 社会科学阅览室 中文报刊部
四楼:
外文文献部 中文阅览典藏
五楼:
历史文献部 教育培训中心 地方文献阅览室
分馆:
尼山书院、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开放时间
一、对外服务部门开放时间
各服务窗口逢周一全天闭馆。
(一)总馆
开放时间 | 开放窗口 | 所在楼层 | 备注 |
8:30-19:00 (周二至周日) | 少年儿童借阅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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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室 | 1 |
|
中文图书外借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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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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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社科阅览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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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借阅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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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3:30-17:30 (周二至周日) | 中文自科阅览室 | 3 | 周末开放时间 8:30-16:00 |
书画阅览室 | 3 |
8:30-17:30 (周二至周日) | 遐园语社 | 1 | 读者服务中心 |
办证处 | 2 |
|
8:30-21:00 (周二至周日) | 外来务工人员活动中心 光明之家阅览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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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13:30-17:30 (周二至周五) | 工具书阅览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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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工程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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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典藏阅览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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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典藏阅览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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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书刊借阅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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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典藏阅览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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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献阅览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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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献阅览室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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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学分馆、少儿分馆
8:30-17:30 (周二至周日) | 国学分馆 | 济南市历下区大明湖路275号 |
少儿分馆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31号 |
自2021年8月7日起,本馆恢复预约入馆。请提前一天通过山东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菜单栏“微服务”→“预约入馆”)等方式预约次日席位,约满即止。
本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开放服务措施,敬请随时关注山东省图书馆官方发布。
二、入馆须知
1.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本馆对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总馆同时段在馆人数不超过3000人。
2.入馆人员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控检查和读者流量调控工作。体温异常(37.3℃及以上)或出现咳嗽、气促等可疑症状人员谢绝入馆。请务必配合馆内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措施。
3.在馆期间,读者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请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自习室、阅览区等读者隔位就坐,避免聚集。
4.全馆开放服务区域、各类设备设施、在架书刊均已全面消毒。各服务窗口均配备消毒物品可供读者使用。
5.读者应对本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发生过激行为,本馆将按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6.如有咨询服务,请就近联系场馆工作人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531-85590797。
本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开放服务措施,敬请随时关注山东省图书馆官方发布。
入馆须知
· 本馆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读者可凭相关证件办理借阅手续。
· 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可优先借阅。
· 请注意仪表,勿着背心、穿拖鞋入馆。
· 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
· 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
· 请在指定地点就餐,勿携带食品入馆。
· 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
· 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
· 遵守公共秩序,安检、办证、上机和借还书刊时自觉排队。
·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 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 请自觉遵守山东省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须知
总馆及国学分馆办证须知
一、申办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本、驾照、护照等)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
二、申办手续
1、持二代身份证的读者可通过自助办证机办理。
2、持其它有效证件的读者请到办证处人工办理,读者须填写《读者证申请表》。
3、少年儿童借阅证在一楼少年儿童借阅室办理。
三、读者证类型:

四、办证时间:
8:30—17:30(每周一闭馆)
五、办证电话:
0531-85590781
六、挂失、补证及退还押金
1、挂失:如读者证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山东省图书馆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或登陆山东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行挂失,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补证:读者证挂失一周后,读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办理补卡手续。
3、退还押金: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读者证,经系统确认无欠费、欠书记录后,填写退证登记表,由办证处退还读者押金,并收回读者证。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读者证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七、注意事项
1、2018年8月之前办理的读者卡有效期为1年(自办证之日算起),1年有效期满后需办理验证手续。2018年8月之后办理的读者卡有效期至2038年,无需每年验证。
2、读者证的初始密码为8位出生年月日,请读者自行修改密码。
3、200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5日间办证的读者退证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完整的读者卡及押金收据办理退押金手续。
4、自2017年7月6日起,办理读者证不再提供押金条。
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办证须知
一、申办对象:
0-16岁少年儿童。
二、办证流程
办理借阅证需持0-16岁少年儿童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并如实填写《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交纳押金100元后即可办理(请保管好办证时的押金收据,如收据遗失将不能退还押金),限一人一证。
三、办证时间
周二至周日8:30-17:30(周一闭馆)
四、办证电话:
0531-86196220
五、读者证使用方法:
1、读者进入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各借阅室时须持读者证通过。
2、每张读者证可借图书四册,图书总价不得超过押金金额的1.6倍。图书借期30天,30天内可以续借一次,逾期无法续借。续期30天,从续借之日起算,超期按每册每天图书逾期费0.10元交付。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
3、读者证有效期为一年(自办证之日起),期满须办理验证手续。未能如期验证的读者证将被置停,验证后方可恢复使用。
4、读者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例:20091123,请及时登录山东省图书馆网站(www.sdlib.com),修改密码。
六、挂失:
1、若遗失读者证,请及时持有效证件到办证处挂失,若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
2、补办新证,在原证挂失一周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补办新证后,原证自动作废。(非本人挂失时,被委托人需持办证时有效身份证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3、工作人员有权没收已挂失却被他人使用的读者证。
七、退卡:
读者办理退证,须还清所借图书,无欠费等款项后,凭本人读者证、办证时的有效身份证件、押金单方可办理。(注:确因特殊情况委托他人退证者,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八、注意事项:
1、每人限办一个读者证,只限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请勿转借他人;
2、凡读者证号等模糊不清或经过涂改者,不得借阅文献;
3、凡有损毁书刊、盗窃书刊、读者证使用违规行为的读者,在未照章处理以前,读者证将被置停,待纠正后恢复使用。
借阅指南
1、请持读者证入内,每证限一人使用,每证可借八册(包括总馆和国学分馆的书刊),如有书刊过期,请先归还,方可继续借阅。
2、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一次,续期为到期之日起30天(即最多可借60天)。
3、当天借出的书刊,当天无法归还。
4、请爱护图书,不得涂写、勾画、污损、撕页、调换等,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书价30%以上罚款或赔偿。丢失图书须赔偿同样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一致),或按书价2—30倍赔偿(以出版年限为准)。盗窃图书,按书价的2—30倍处罚,并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5、请读者借书前,务必认真检查图书,如发现图书有涂写,勾画,污损,撕页等情况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还书时如发现新的污损,由还书人负责,并按本须知第四条处理。
6、书价高于办证押金的图书,仅限本室阅览,不可外借。
7、读者的个人物品及非本室书刊请存放于二楼北侧存包柜,不得带入外借室,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8、请自觉维护书室环境,室内禁止吸烟,饮食,喧哗,追逐打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
服务布局
山东省图书馆总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






山东省少年儿童图书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雄山路231号






尼山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大明湖路275号
一楼

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