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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896年,同年建成一个图书室,1919年建成独立的图书馆大楼。1981年7月,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王震等同志亲自关怀下,原香港环球航运集团主席包玉刚先生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1000万美元用于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图书馆,1985年10月包兆龙图书馆落成使用。1990年,为适应学校办学规模的迅速发展,在闵行校区兴建了包玉刚图书馆,于1992年10月建成。2005年,学校整体战略开始向闵行校区转移,遂计划在闵行校区兴建新馆。位于闵行校区中心位置的新馆于2006年3月11日奠基,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于2008年9月正式启用。为配合学校整体布局,徐汇校区包兆龙图书馆分别搬迁至徐汇校区西大楼、新上院,分别定位为图书馆储备书库、图书馆社科馆,储备书库于2013年4月正式启用,社科馆于2013年9月正式启用,2014年12月李政道图书馆成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新地标。

  • 中文名: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
  • 外文名: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Library
  • 始建时间:1896年
  • 建筑面积:6.17万平米
  • 馆藏数量:367万册
  • 官网:http://www.lib.sjtu.edu.cn/
  • 地址:上海市

行业影响力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影响力指数:

基本概况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创建于1896年,同年建成一个图书室,1919年建成独立的图书馆大楼。1981年7月,在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王震等同志亲自关怀下,原香港环球航运集团主席包玉刚先生向上海交通大学捐赠1000万美元用于建设一座现代化的图书馆,1985年10月包兆龙图书馆落成使用。1990年,为适应学校办学规模的迅速发展,在闵行校区兴建了包玉刚图书馆,于1992年10月建成。2005年,学校整体战略开始向闵行校区转移,遂计划在闵行校区兴建新馆。位于闵行校区中心位置的新馆于2006年3月11日奠基,建筑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于2008年9月正式启用。为配合学校整体布局,徐汇校区包兆龙图书馆分别搬迁至徐汇校区西大楼、新上院,分别定位为图书馆储备书库、图书馆社科馆,储备书库于2013年4月正式启用,社科馆于2013年9月正式启用,2014年12月李政道图书馆成为上海交通大学的新地标。 

 图书馆提出“一流服务、主动服务、智能服务;一站式、自助式;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宗旨,创建“资料随手可得,信息共享空间;咨询无处不在,馆员走进学科;技术支撑服务,科研推进发展”的服务理念,以学科服务为主线,使位于闵行、徐汇和黄浦三大校区的五所图书馆形成多分馆协同服务模式,将图书馆定位为“以人为本,读者之家;知识服务,第二课堂;信息主导,共享空间”。推行“藏、查、借、阅、参”一体化服务机制,注重信息素养教育,传承学术精髓,弘扬校园文化,积极开展学科化服务,主动发挥学术交流中心、知识加工中心和文化传承中心的作用。各个图书馆的定位分别为:新馆作为主馆,定位为“理工生医农科综合馆”;包玉刚图书馆定位为“人文社科综合馆”;徐汇校区图书馆定位为“社科馆”;医学院图书馆定位为“医学馆”。至此图书馆总面积约为6.17万平米,阅览座位约5833席。至2015年底,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367万册,期刊7500余种,电子期刊5.55万种,电子图书281.07万种,学位论文322.12万种,电子数据库399个,此外,多媒体资源馆藏总量达4.59万种、15.5TB。支持通过网络24×7的馆藏目录、电子文献、馆际互借、参考咨询、文献征订、新书刊报道等服务。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是国际图联(IFLA)成员馆,并与国内主要图书馆、信息中心和美、英、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图书馆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交通、材料、机电、能源、信息、管理及农业等学科领域形成馆藏文献特色,同时紧跟学校学科发展政策,加大力度进行人文社科类馆藏资源的建设,努力成为学校的学习资源中心和信息共享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承担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华东南地区中心、上海市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上海教育网络图书馆管理中心、上海中心图书馆交大分馆等职责,同时,是具有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科委双重资质的科技查新工作站。

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通过合理配置和协调资源,引进先进理念与服务技术,为师生提供良好的书刊资源以及知识服务支撑平台,并努力成为学校高质量的文献信息服务中心、高水平的信息咨询中心和精神文明建设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发展愿景是:通过建设国际化、开放性、综合性和研究型的学术文献信息资源与环境,发展数字化的知识创新支撑服务体系和平台,使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成为校园中最为理想的“学术交流中心、知识加工中心和文化传承中心”的集成有机体,助力全校教、学和科学研究的不断发展,最终建成智慧型世界一流大学图书馆。[1]

主馆

地点:闵行校区

位于闵行校区中心位置的新馆于2006年3月11日奠基,服务面积约为3.5万平方米,于2008年9月试运行启用,12月15日正式开馆。新馆作为主馆,定位为“理工生医农综合馆”,在崭新的布局和设计上将充分体现图书馆全新的学科服务理念。主馆座位近4000席。采用一门式管理模式,淡化书库和阅览室的界限,推行大开放、大服务格局。                                                                       

图书馆服务实现“藏、查、借、阅、参” 五位一体的有机服务机制;延长服务时间,延伸服务场所;增加借还书、复印、扫描、打印等自助服务;主馆通过各种形式的创新服务,为全校师生提供安静自习区、小组讨论室、课题研究室、多媒体试验区、多媒体制作室、多媒体演播室,同时提供外语自主学习中心,设计和构建具有主动生长特征的智能化综合服务设施,营造身临其境的学习研究氛围,成为能够容纳不同学习风格、研究习惯和使用需求的学术交流中心和信息共享空间。

包玉刚图书馆 

地点:闵行校区

1992年,为适应上海交通大学办学规模的迅速发展,学校用包玉刚先生赠款建造包兆龙图书馆的节余部分及中国建设银行的资助,在闵行校区景色宜人的思源湖旁建造了一座新图书馆。正当学校筹备落成和开馆仪式之际,包玉刚先生不幸病逝。为对包玉刚先生表示永久的纪念,特将新落成的图书馆命名为包玉刚图书馆。

2008年9月,包玉刚图书馆定位为人文社科综合馆,位于闵行校区思源湖畔的包玉刚图书馆具有空间广阔的优势,以全新的理念进行设计和布局。在总体架构上采用借阅一体化管理模式,按学科分类并采用IC模式进行设置;同时结合文科院系的规模与特点,来规划空间与各类资源。总藏书量约为72万册,阅览座位约1200席。 

参照新馆模式,人文社科综合馆实行一门式管理,一站式服务,推行大开放、大服务格局——大开间、全开架阅览。

西大楼储备书库 

地点:徐汇校区

徐汇校区西大楼作为图书馆储备书库,于2012年4月正式开放。图书馆储备书库为闭架存储式书库,无阅览空间,仅提供预约借阅等服务。 藏书情况: 一楼是仓储式的书库:共有10层双面书架100列,10层单面书架22列;12层双面书架266列,12层单面书架51列。藏书的种类分别是:社科类中外文合订本期刊(99年前);文摘索引合订本期刊;民国期刊;工具书、特字图书以及部分样本图书及流通图书; 二、三、四楼是流通书库,分别有313列(二、三楼)和337列(四楼)7层双面书架。二楼的藏书是99年前流通,三楼是99年前的西、日、俄文流通图书以及人大法俄文图书;四楼是人大法的西、日文流通图书。

图书馆社科馆

地点:徐汇校区

新上院是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大草坪北侧的一栋教学楼,建于1954年。原为上院所在地,由于1953年上院年久失修,屋架墙壁倾斜严重且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学校遂报教育部拆除并在原址修建新上院。 新上院为一座中国古典主义样式的建筑,主体结构遵循苏联建筑风格,立面多以民族纹饰装饰。总平面呈工字型,面积为9746平方米。高五层,其中一二层为实验室,三层以上为教室,主楼后部有若干阶梯教室与活动室。 新上院于2004年被列为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 2013年9月后,作为徐汇校区的社科图书馆使用。

医学分馆

地点:黄浦校区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图书馆定位为“医学分馆”,前身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图书馆,与医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共同位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信息资源中心。该中心位于上海交通大学卢湾校区,成立于2002年10月,其前身是由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图书馆与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合并成立的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信息资源中心。 1952年院系调整,以原震旦医学院、圣约翰医学院和同德医学院的图书馆藏书为基础,组建成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图书馆。2005年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并入上海交通大学,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该图书馆遂更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图书馆,并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的分馆。 该分馆现用馆舍于1987年竣工,建筑面积为10,199.50平方米,其中馆舍面积8,300平方米,阅览室面积为3,215平方米,有座位共687个;馆舍包括四个专题阅览室,一个电子阅览室及一个古籍阅览室。该分馆藏书月56.88万册,有医学类电子文献数据库35个,电子全文期刊4,000多种,其中期刊约有1,500种。目前该分馆有注册读者1.4万多名,每年流通图书9万多册,每周开放时间为96小时。 信息资源中心一至三楼供图书馆使用,一楼为文献采集部,有演讲厅、陈列室、文献检索实验室及各专题阅览室等;二楼为流通阅览部和读者服务部,有中西文期刊阅览室及多媒体阅览室等;三楼为流通阅览部,有西文图书阅览室等。

李政道图书馆

地点:闵行校区

“李政道图书馆”于2014年12月28日落成,由实体图书馆和“李政道数字资源中心”(http://www.tdleelib.info/)两大部分组成。李政道图书馆开创性地实现了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科技馆和艺术馆在内的“五馆合一”的功能定位。实体图书馆总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分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地下一层为报告厅,有340个座位,可以举办各类学术会议及小型音乐会。地上第一层和第二层的部分区域为展厅,在“以天之语,解物之道”的陈展主题下,共分为“问道”、“悟道”、“传道”和“超弦”四个展区。第二层和第三层有2个阅览室,最大藏书容量约为7万册书刊,共有300余个阅览座位,5个小组讨论室。第四层为李政道先生办公室、特藏书库和李政道研究所(筹),收藏有各类李政道先生捐赠的珍贵档案藏品8万余件。

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教授担任名誉馆长,李中清教授担任馆长。[1]

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图.jpg

开馆时间

主馆开放时间

理工生医农科综合馆(闵行校区)(逢节假日另行通知)

名称

周一至周五

周六

周日

方位

自助借还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一楼大厅

馆员工作站
(含证件事务)

8:00–20:00

9:00–16:00


一楼大厅

咨询台

8:30–16:30



一楼大厅

密集书库

8:15–16:45



A区一楼

音乐欣赏室

13:30–21:30

15:00–21:30


A区一楼

参考工具书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A区二楼

理学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A区三楼

生医农学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A区四楼

工学阅览室Ⅰ.Ⅱ.Ⅲ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B区二、三、四楼

多媒体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C区二楼

赠书、外文期刊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C区三楼

思源阁
(上海交通大学文库)

8:15–16:45



C区四楼

包玉刚图书馆开放时间

包玉刚图书馆·人文社科综合馆(闵行校区)
(逢节假日另行通知)

名称

周一至周五

周六

周日

方位

自助借还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一楼大厅

馆员工作站
(含证件事务)

8:00–20:00

9:00–16:00


一楼大厅

历史军事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一楼

电子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二楼

哲学马列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二楼

文学社科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二楼

社科期刊阅览区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三楼

文教综合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三楼

艺术语言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三楼

报纸阅览区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三楼廊

政治法律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四楼

政法经济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四楼

经济学阅览室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四楼

休闲杂志与增刊阅览区

8:00–22:00

8:00–22:00

8:00–22:00

四楼廊

李政道图书馆开放时间

李政道图书馆(闵行校区)

服务场所

开放时间

备注

 展览区域(一楼东面入口)
 T:54743839

  周二至周日        09:00–17:00

16:30停止入馆

图书馆区域
(二楼南面入口)

二、三楼阅览室
 T:总机-3220101   

周一至周日08:00–22:00


自助借还

周一至周日08:00–22:00

二楼阅览室内

馆员工作站(含证件事物)
 T:总机-3220102  

周一至周五
08:00–20:00
周六
09:00–16:00

二楼阅览室内

徐汇校区社科馆开放时间

(自2013年9月9日始,图书馆的以下服务迁移到徐汇校区新上院)

图书馆•社科馆(徐汇校区)
(逢节假日另行通知)

名称

周一至周五

周六

周日

方位

阅览室Ⅰ、Ⅱ

08:00–22:00

08:00–22:00

08:00–22:00

一楼

自助借还

08:00–22:00

08:00–22:00

08:00–22:00

一楼

馆员工作站

08:00–20:00

09:00–16:00


一楼(西)

证件事务、离校手续

08:00–11:30



一楼(西)

13:30–17:00

科技查新

08:00–11:30



一楼(西)

13:30–17:00

医学院图书馆开放时间

医学院图书馆医学院图书馆(卢湾校区)卢湾校区)

名称

周一至周五

周六

周日

总服务台

8:00–22:00

9:00–21:00

9:00–21:00

中外文书刊阅览室

8:00–22:00

9:00–21:00

9:00–21:00

书库

8:00–20:00

9:00–20:00

9:00–20:00

中山南一路阅览室

8:00–21:45

10:00–17:00


一楼电子阅览室

9:30–21:45



二楼电子阅览室

8:00–16:45



信息研究部
(文献服务)

8:00–11:30



13:30–17:00

网络运维部
(校园网服务与管理)

8:00–11:30




规章制度

读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读者在图书馆享有以下权利:

1.      使用图书馆提供的各类型文献资源、设备及馆舍条件;

2.      使用图书馆馆员提供的各种服务;

3.      自愿参加图书馆的各类培训、讲座;

4.      向图书馆提出各类意见、建议等;

5.      对图书馆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图书馆或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         读者在图书馆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      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3.      自觉维护图书馆公共秩序;

4.      听从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醒;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入馆须知 

第一条         校内读者凭图书馆认可的本人有效证件经入口进入图书馆;

第二条         校外读者来我馆查阅文献,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咨询服务台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         读者入馆应衣着端庄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第四条         读者应保持图书馆安全、安静、整洁。禁止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入馆;禁止携带个人宠物入馆;禁止将食物及无盖饮料带入阅览室;禁止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第五条         读者应加强公德意识,禁止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

第六条         读者如遇困难或有特殊需要,应随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七条         读者应爱护所有公物,禁止涂划、撕毁、藏匿书刊;

第八条         禁止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期刊出馆;出入图书馆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请自觉配合管理人员的检查工作;

第九条         未经图书馆行政办公室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第十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图书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学校给予处分。

借阅规则

第一条 借阅证的办理、使用、挂失及补证办法:

1、  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上海交通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有效的借阅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使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时应随身携带,刷卡进入图书馆,并按规定使用;

2、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该证,并视不同情况处以1-6个月禁止借书;

3、  如校园一卡通遗失,应立即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挂失或补办;图书馆发放的借书证或阅览证丢失,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件管理处办理挂失手续并补办证件;

4、  借阅证挂失前所有被借图书由该证所有人负责,补办新证后原证自动作废;

5、  读者离校时,应将所借图书馆所有文献归还图书馆,并结清各类欠款。如有图书遗失等情况,须按章赔偿。校外讲学或进修人员,如在离校时未还清所借图书,则由出具证明单位的保证人负责追还或赔偿。

第二条 借阅、预约、异地借阅权限:

读者类型

可借图书总册数

借书周期(天)

续借次数

续借周期(天/次)

预约册数

本科生

30

30

1

90

2

研究生

30

30

1

180

4

教职工

30

30

1

180

4

退休教师、访问学者等

10

30

1

90

2

持有蓝色一卡通读者(仅限有借阅权限的读者)

10

30

1

90

2

第三条 借阅规定: 

 1、  借书:

(1)  所借图书均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借阅证)到借书处办理借阅手续;

(2)  “借阅册数”包括在学校各校区图书馆(不含医学院图书馆)所借图书总量;

(3)  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如发现有被污损、残缺等情况,请立即向管理人员说明;

(4)  凡属“仅供阅览”的各类文献(如参考工具书、特藏文献、磁带、碟片、录像带及综合阅览区域的期刊、报纸等)一般不外借;

(5)  禁止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2、  还书:

(1)  读者所借各类图书请在到期日前归还,可直接还至还书处交给工作人员处理或放入还书箱;

(2)  所有图书均可异地还书;

(3)  读者借阅图书逾期请按《违章处理规则》的规定支付逾期费。

3、催还:
(1) 当读者所借图书到期前或逾期后,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短信的方式发出到期提醒通知;
(2) 或当续借期内图书有其他读者提出预约请求时,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短信的方式发出图书催还通知。

4、  续借:

(1)  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按规定办理续借;

(2)  图书续借手续须在所借图书到期前办理,续借借期从续借之日算起;逾期或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可办理续借;主馆综合阅览空间的图书不能续借;

(3)  读者必须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

5、  预约: 

(1)  读者可根据需要自行在网上预约本馆“已出借”状态的图书,或本校异地校区(徐汇校区与闵行校区之间,暂不含医学院分馆)图书馆“在架上”状态的图书;

(2)  预约图书到馆后,图书馆将以Email或手机短信方式通知预约读者;

(3)  预约图书将在预约架上保留1周(寒、暑假除外),逾期自动取消;

(4)  读者必须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

如需要本馆未入藏的文献,可通过馆际互借解决,详见《馆际互借须知》。

[1]注: 读者可在图书馆主页“我的访问账户”中自行添加或修改自己的Email地址(交大邮箱)和手机号码,也可到图书馆总服务台证件事务处要求添加。

阅览室规则

第一条   进入阅览室请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应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手机通话应到室外;

第二条   请文明使用阅览室,禁止吸烟、使用明火、吃食物、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禁止将食品及无盖饮料(包括易拉罐、袋装/盒装牛奶等不可封口的饮料)带入阅览室;

第三条   禁止用物品长时间占据座位,因有事临时离开座位(不超过20分钟),应在座位上留纸条说明离开的起始时间,不留纸条或超过20分钟未返回者,视为自动放弃原座位;

第四条   需要在阅览室内使用笔记本电脑的读者请选择装有桌面电源的阅览桌;为保证安全,禁止擅自插接电源插座;

第五条   禁止藏匿、撕割、涂画、偷窃书刊资料,违者将按《图书馆违章处理规则》处理。

文献传递/馆际互借须知 

第一条       馆际互借是指应读者申请,从其它图书馆获取本馆没有收藏的文献;

第二条       本馆未入藏的各类中外文文献,读者可向图书馆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处提出馆际互借申请;

第三条       馆际互借申请流程:

首先在图书馆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系统中注册个人正式账户,账户确认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中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否则将无法注册成功;

注册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借他人,违规者的账户将被关闭;

文献传递申请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随意撤消,必须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征得图书馆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按实际情况进行更改或撤消。

第四条       馆际互借/文献传递的文献,除图书外,一般只提供电子版或复印件;

第五条       从外馆借来的图书应遵守文献借出馆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       除图书馆特别补贴之外,馆际互借/文献传递所产生的费用由读者自理。

计算机/网络/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则 

第一条       图书馆内的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阅览室用于本校师生上网查阅电子文献、检索图书馆书目、使用各种专业软件及进行教育培训等。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范围涵盖图书馆内的所有计算机、网络及电子阅览室。

第三条       禁止利用图书馆的计算机或网络从事违反法律和违背道德的活动;读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保护国家信息安全;禁止利用计算机进行黑客攻击、端口扫描、散播病毒等活动;禁止浏览、发表和传播有损国家、学校尊严或黄色淫秽的内容。    

第四条       自带笔记本电脑的读者可在图书馆内使用无线网;使用图书馆内的无线网,须采用学校统一的jAccount账号登录。

第五条       读者可在图书馆内设置的电子阅览室上机和上网;读者使用图书馆内的电子阅览室时:

1.      须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在咨询台处刷卡,任选空机以J-Account帐号登录使用,禁止两人合坐一座位;如阅览室内无空机,应文明排队,等待分配上机;某个机位如有其他读者排队预约,上机2小时后计算机将自动锁定退出,如需继续上机请重新刷卡预约;上机结束后应自觉退出系统,出门时请再次刷卡注销;

2.      上机前请检查计算机及相关配件如键盘、鼠标、耳机等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3.      禁止私自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计算机及其部件,使用过程中请爱护相关软件、硬件,禁止不当操作;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需承担相应责任,造成计算机和其它设备严重损坏者,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4.      禁止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禁止随意更改计算机软件设置及安装任意文件和软件,如有新的学习软件需求,可以向管理人员推荐安装;

5.      每台电脑上均安装有还原卡,硬盘空间上非电脑自身文档将定期删除,读者在使用过程中须及时将个人文件存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备注:C盘文档每次开机时清理,D盘文档每周清理);

6.      禁止使用自带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特殊情况应征得图书馆员的同意;

7.      禁止在计算机上玩游戏。

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条       电子资源是指图书馆正式引进、试用和有权免费使用的各种网络数据库及自建数据库,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请合理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

第二条       禁止使用任何网络下载工具下载电子资源;

第三条       禁止连续、系统、多线程、过量地对电子资源进行下载等操作(对同一数据库一次连续下载的全文不要超过30篇);

第四条       禁止私设代理服务器供校外用户访问图书馆的电子资源;

第五条       禁止对下载的电子文档进行重新编辑、系统复制、转售、转发、和重新出版,严禁利用所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第六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图书馆有权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包括:

1.      封闭违规IP所有电子资源的访问权限,并通知所在单位领导,情节严重者,在图书馆主页上通报批评;

2.      当事人必须在3日内亲自到图书馆提交检查和保证不再违规的书面材料;

3.      2次及以上违规者,其借书权限将被停止;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违规者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图书馆对违规当事人给图书馆造成的经济损失图书馆保留追偿权。

书包箱使用规则 

第一条        图书馆内的书包箱仅用于方便读者暂时存放一般物品及书包;为保证个人财产安全,禁止存放贵重物品,图书馆对此不承担责任。

第二条        书包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三条        书包箱存放时间为每天8:00~22:00;当日闭馆后书包箱将被开启进行统一清理。

违章处理规则 

第一条        违章处理期间,校园卡将暂时失去借阅功能;

第二条        读者在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携带图书馆文献离开图书馆被查出时,视为严重违章。图书馆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提交所在院系签章的书面检查,同时,记录严重违章一次。严重违章两次及以上者,将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第三条        如查实属于偷窃图书馆公物(包括各类文献、设备等)的,按原物价格的20倍赔偿。情节严重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并报告、移交学校保卫处,并在图书馆张贴公布,以示警示;

第四条        外借图书超过规定期限的逾期费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支付逾期费。逾期费为0.10元/天/册;

2.      预约催还逾期费:如续借期内图书有其他读者有预约请求,图书馆将通过E-mail或短信给持书读者发出图书催还通知,持书读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还书,过期未还书按预约催还逾期处理。预约催还逾期费为1.00元/天/册(寒、暑假除外);

3.      馆际互借文献逾期费按文献提供方的逾期规则和要求进行处理;

第五条        读者遗失或毁损所借文献可按下列规定赔偿(1、2两条任选其一):

1.      赔偿原文献:购买相同文献(同一品种、同一版次)+5元(加工费);

2.      赔款:

(1)中外文图书:1990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10倍赔偿;

(2)1990年后(含)出版的:按原价的5倍赔偿;

3.      中外文期刊或多卷书:按全年(全卷)价格的3倍赔偿;其余各期(册)仍需留在图书馆;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考同类文献的价格赔偿。

第六条        读者如在书刊资料中作批点、划线、涂改、污损等,视污损程度轻重按原书刊资料售价的30%~100%赔偿,污损严重无法使用的按本规则第五条赔偿。撕扯书刊资料者,按本规则第三条处理;损坏条形码赔偿2元;

第七条        损坏图书馆设施者,须赔偿材料及修理费,或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严重者报校保卫处处理。

紧急状态规则 

1. “紧急状态”是指在图书馆正常开放时间内出现断电、火灾等突发状况。

2.    发生紧急状态后,请读者保持冷静,迅速按管理人员的提示或应急指示灯指引的方向有序疏散、撤离现场。

3.    疏散时注意:不要使用电梯,从楼梯撤离;尽力帮助有困难的人员撤离;尽量迅速撤离到确保安全的地方。[1]

馆舍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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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馆  地点:闵行校区                                                           包玉刚图书馆    地点:闵行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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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大楼储备书库  地点:徐汇校区                                              图书馆社科馆   地点:徐汇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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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分馆 地点:黄浦校区                                                     李政道图书馆  地点:闵行校区


参考资料

  • 1.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http://www.lib.sjtu.edu.cn/.[引用日期2016-11-24].
词条标签: 图书馆 高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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