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2009/4/25 点击数:241
[作者] 竹帛斋主
[单位] 竹帛斋主
[摘要] 4月9日,深圳图书馆举办《深图通讯》改名《公共图书馆》座谈会,我因出差在外不克出席,未能见证《公共图书馆》首发时刻。近日,一份装帧雅致印刷精美的《公共图书馆》“创刊号”自邮政局翩然而至,令人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
4月9日,深圳图书馆举办《深图通讯》改名《公共图书馆》座谈会,我因出差在外不克出席,未能见证《公共图书馆》首发时刻。近日,一份装帧雅致印刷精美的《公共图书馆》“创刊号”自邮政局翩然而至,令人眼前一亮,精神为之一振。
《公共图书馆》原名《深图通讯》,是深圳图书馆创办的一份“内部刊物”,在此之前已经出版了21期,从第22期,即2009年第1期起正式改名为《公共图书馆》(季刊),“内部刊物”的性质仍然无法改变。我之所以乐意称之为“创刊号”,是因为它翻开了中国公共图书馆百年历史的崭新一页,在南中国树立了一面高高飘扬的公共图书馆大旗!
中国公共图书馆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是,中国大陆没有“公共图书馆”。这是我个人的一个非常不著名的论断。我之所以这样说,既不是妄自菲薄或者民族虚无,也不是否定中国公共图书馆发展的成就,而是在陈述一个基本的事实:近60年来,中国大陆的确没有一个公共图书馆在名称上冠有“公共”二字。这是世界公共图书馆发展历史上的“中国特色”——一种独一无二的特色!
也许,有人会觉得公共图书馆在名称上是否加冠“公共”二字并不重要,关键的是公共图书馆是否真正地在履行公共图书馆的职责,同时,外人也无权干涉,因为这完全属于公共图书馆的自决范畴。但是,当整个中国大陆的公共图书馆在名称上都没有“公共”二字时,这已经不是一个不重要的名称自决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名节自绝问题。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普遍明白的一个简单道理,可是,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的公共图书馆界“突然”选择性地失忆了。
因为公共图书馆不姓“公共”,所以,公共图书馆可以在“为人民服务”的大旗下,剥夺“地、富、反、坏、右”利用图书馆的自由,对“封、资、修”文献进行全面的“无产阶级专政”;可以在“市场经济”的幌子下,掀起席卷中华大地的“以文补文”和“以文养文”的有偿服务,变相地剥夺低收入者和生活贫困者等弱势群体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推卸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责任;可以在“为决策服务”“为科研服务”的高调下,罔顾普通大众的一般阅读诉求,使公共图书馆沦为“贵族图书馆”。……。
名声是小,失节为大。在过去60年间,我国大多数公共图书馆既无“名”,又失“节”。可以说,中国大陆没有“公共图书馆”折射出的是践踏“公共”的意识灰暗,反映出的是抹杀“公共”的历史阴霾。
在“整体非理性”的客观现实下,深圳图书馆人异军突起,在南中国率先树立起了一面公共图书馆的旗帜:
1997年7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大陆第一个公共图书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开创了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先导。
2003年9月18日,深圳市文化局颁布《深圳市建设“图书馆之城” (2003-2005)三年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建设覆盖全城、服务全民的没有边界的文献信息资源共享网络。
2006年7月12日,深圳图书馆新馆开馆,在全国率先正式提出了“开放、平等、免费”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理念,并在全国第一个应用RFID自助借还系统,使普通市民能够享受自助自主的人性化现代化服务。
2007年2月14日,深圳市政府宣布:自3月1日起,深圳图书馆、深圳市少儿图书馆、深圳市博物馆、关山月美术馆、深圳美术馆、深圳画院、市群艺馆7个市属公益性文化场馆向公众永久免费开放,在全国率先迈入公共文化场馆服务的“零门槛”时代。
2007年7月21日,深圳图书馆自主研制开发的“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启动,在全国第一个实施集自助借书、自助还书、申办新证、预借服务、查询服务等图书馆基本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将公共图书馆延伸到城市的每一个服务盲区,使公共图书馆真正成为“市民身边的图书馆”。
2007年8月6日,深圳市正式出台《深圳市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五项原则:公益性原则——要求政府提供的是免费或优惠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提供非赢利的文化服务;公平性原则——建设覆盖全社会各阶层不同类型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所有人均能公平地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便利性原则——要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合理、就近服务人群,公共文化服务经常性、适合大众便捷获取;多样性原则——要求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品种、层次、特色多样化,服务对象多样化,惠及不同群体;基本性原则——要求制订关于基本文化权利和文化福利的指标体系,确保所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2008年9月27日,深圳市文化局开始免费向市民派发《深圳市公共文化服务指引》,方便市民能够快捷地享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在全国率先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指引。
如今,建设较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投入、以品牌带动和促进市民参与,突出外来建设者等重点群体、以创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益与质量、最大限度实现市民文化权利、让城市文化繁荣的成果惠及全体市民,不再只是深圳图书馆人的理想,而是深圳市委和深圳市政府的普遍理念和深圳市民享受高尚优雅生活的现实。
在深圳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领跑全国的今天,深圳图书馆将原有的《深图通讯》正式更名为《公共图书馆》,在全国高举“公共图书馆”的旗帜,大张旗鼓地弘扬“公共”二字,可谓名正言顺,名至实归。
虽然因为客观的原因,《公共图书馆》现在还是一个“内部刊物”,但是,其精美优雅的装帧、精心细致的编辑、图文并茂的风格、求真唯实的学风,已超然于国内其他“正式”图书馆学专业期刊之上。在许多专业期刊深陷追名逐利的学术腐败泥潭而不能自拔的今天,《公共图书馆》从一开始就奠定了将坚持不收版面费和发放稿酬的办刊基调,这无疑是繁荣图书馆学术研究的福祉。
虽然中国现在还没有“公共图书馆”,但是,因为《公共图书馆》的诞生,一面崭新的“公共图书馆”旗帜已经在南中国高高矗立,正迎着和谐社会建设的春风猎猎地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