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libs.net 2012/11/28
[作者] 国家图书馆
[单位] 国家图书馆
[摘要] 修订版图书和解协议尝试解决存在严重缺陷的法律合约,但开放图书联盟(Open Book Alliance)对新和解协议并不满意。
[关键词] 开放图书联盟 Google图书和解协议
修订版图书和解协议尝试解决存在严重缺陷的法律合约,但开放图书联盟(Open Book Alliance)对新和解协议并不满意。
开放图书联盟联合主席Peter Brantley指出:根据对新和解协议的先期审查可以看出Google及其合作伙伴在耍花招;从根本上看,该和解协议为Google及其合作伙伴的私人商业利益保留了一个“定位球”。提出的任何改变都没有解决司法部和评论家所阐述的其它影响公众利益的基本缺点。通过做表面文章,Google、美国作家协会和美国出版商协会努力将人们的注意力从他们不断巩固对数字内容访问与传播的垄断转移;在设定版权政策时篡夺国会角色;将作者锁定到他们意外获得的登记处,剥夺作者的个人合约权;将图书馆预算和读者隐私置于危险境地;并通过滥用集体诉讼过程开创危险先例。
图书数字化拥有开启文化知识巨量共享的潜力,开放图书联盟支持促使图书可搜索、可阅读和可下载的活动。但是实现这个目标有正确的方式和错误的方式。正确的途径具有开放性、竞争性,并维护公众利益。为了忠于这些原则,开放图书联盟曾于2009年11月6日提出新和解协议必须遵从的一系列条件:
·和解协议一定不能赋予Google绝对的权力组合(事实可能相反)或者导致任一实体获取对世界最大的图书数据库访问与传播的控制权。
·作者和其他版权持有者必须保留有意义的权力以及决定他们已被Google扫描的作品用途的权力。
·和解协议的结果必须是赋予所有研究者和用户、商业和非商业的、完全访问权限的数字图书馆的创建,以保证利用它所容纳的知识开展创新的能力。
·必须公平对待所有类别的成员。
·和解协议不能以造成其他人陷入未来诉讼的方式为竞争做准备。
·国会必须保留美国宪法所赋予的制定版权政策的专有权。
·受和解协议影响的所有版权持有者必须拥有获得通告、理解其条款以及选择退出等有意义的权力。
·商谈和解协议的各方必须寻求与其他人的联合,而不是各自单独交涉。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第一条。很明显Google没有满足这些条件。
引用本文:
国家图书馆.开放图书联盟:Google图书和解协议值得等待吗?[DB/OL].[2025-05-01].http://www.chinalibs.net/ArticleInfo.aspx?id=27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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